山东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持新市民实现住有所居
中新网济南9月18日电 (孙婷婷)山东省明确住房保障范围为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人群,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两种方式,支持新市民根据生活需要灵活选择租赁住房,实现职住平衡、住有所居。
山东省政府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打造美丽宜居、百姓安居新山东”有关情况。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力介绍说,该省城镇化率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不足8%,增加到2018年的61.18%,城镇人口由936万增加到6147万;全省人均住房面积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4.2平方米提高到37.5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由1996年的37亿元(人民币,下同)增加到2018年的10066亿元,逐步形成了以市场为主导、住房保障为补充,与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相适应的住房制度。
山东省政府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打造美丽宜居、百姓安居新山东”有关情况。 孙婷婷 摄
李力介绍说,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省经历了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先后编制实施了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等一批高层次的城镇发展规划,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山东在保障进城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安居乐业方面,推进农村土地、宅基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法保障进城落户人员,继续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其它权益。李力表示,山东还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杂费和借读费,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以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住房保障范围。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周善东介绍说,下一步,该省住房保障的工作重点是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居住问题。此外,该省将建立常态化申报机制,深化便民服务改革举措,推行“一窗受理”,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开设网上申报功能,做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一体化服务。
据了解,山东省设市城市、建制镇分别由1981年的9个、110个增加到43个、1092个,城镇人口由936万增加到6147万,形成了2个特大城市、8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80个小城市、1092个建制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奠定了坚实发展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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